JYT.HUNAN.GOV.CN
欢迎您的访问!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讲话公告 > 公示公告 > 正文
关于湖南教育政务微信公众号榜单及传播分析报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21-12-02 10:00 浏览数:364

采购人的湖南教育政务微信公众号榜单及传播分析报告制作服务采取自行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拟参照政府采购方式中的单一来源方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教育政务微信公众号榜单及传播分析报告

二、预算金额

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整)。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进一步推进湖南教育新媒体及湘微教育健康发展,开展下一年度湖南教育政务微信排行及新媒体传播情况分析,此次项目的建设范围如下:

1.每月提供湖南省所属市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传播力指数榜单(14个账号)、本科院校微信公众号传播力榜单(38个账号)、高职高专微信公众号传播力榜单(74个)。其中市州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传播力榜单,在清博WCI指数模型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增加政务服务指标维度。

2.从上述3个微信公众号榜单中,分别梳理出月度热文,同一账号热文只选取排名第一的文章,同一账号不能多次重复出现在榜单中,共选取10个账号的热门文章,形成月度热文榜单Top10。

3.提供年度榜单一份。

服务期内共需提交12份榜单及传播分析报告;年度榜单在年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成。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北京清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7号新时代大厦13层

五、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北京清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两微一端”新媒体大数据平台,经验丰富,且已提供一年湖南教育政务微信公众号榜单及传播分析报告制作,质量良好。若替换成其他供应商,时间及协调处理成本较高,将影响湖南教育政务微信公众号榜单及传播分析报告正常发布,因此,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六、公示期限

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9日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

七、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及说明: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合伙执行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已改为“三证合一”新证的可不提供)。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已改为“五证合一”新证只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内容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内容在原“三证合一”基础上增加社保登记证、统计证。

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八、项目工期

一年。

九、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请按本公示第七条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 9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信息中心小组将组织专家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具体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仙踪

电 话:0731-82207750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77号

邮 编:410004

湖南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2021年12月2日


分享到:
友情链接:
教育部 湖南教育网